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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
关于要求落实建筑工地有序用电的紧急 通 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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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日期:2010-1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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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量:2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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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建筑业企业:
近期,由于受寒流影响,针对我区再度趋紧的供用电形势,为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“保增长、扩内需、调结构、增活力、重民生、抓稳定”的重要决策,按照区委、区政府确保电网安全和“让电于民”的工作要求,为做好今年建设工地有序用电的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根据萧山区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要求落实有序用电各项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》(萧山有序用电办〔2010〕1号)文件规定,临时施工用电单位(建设工地)避开早高峰(8:30—11:30)施工用电。
为尽量减少实施有序用电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,各建筑业企业要统一思想,顾全大局,完善内部应急措施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加强对工地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,特别是对施工机械、塔吊、井字架、人货梯等机械用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认真进行整改,保证施工现场安全。
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局
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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